电子书阅读器借阅规则及使用说明

一、借阅规则

1.电子书阅读器(以下简称kindle)的借还地点为:图书馆二楼读者服务部;服务时间为:周一~周五 8:30-18:00

2.我校(校本部在职在读)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件到馆办理kindle外借服务,并由借阅者亲自归还,不能委托。

3.每位读者仅可借阅1台kindle,借期为1个月,逾期将按相关规定收取超期滞纳金1元/天。读者也可预约kindle。预约方法与普通纸本图书一致。读者可使用图书检索系统检索查询“(题名)Kindle电子书阅读器”及时了解kindle馆藏信息和借阅状态。

4.外借kindle时,读者应当场确认设备是否正常及齐全,如有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应。一旦离开柜台后,衍生之毁损等问题,由读者自行负责。归还时,须配合工作人员当场共同检视相关设备的状况及完整性,如发现设备有破损、故障、配件缺失或被更换等情况,读者须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应赔偿。

5.本馆所有kindle读者均可以自行下载所需的电子图书进行阅读(支持格式主要PDF、TXT、 MOBI、EQUB和JPG)。请下载到“Documents”文件夹中。kindle归还后,为保障传播安全,图书馆将对所有资料予以清除,请读者自行保存上载到电子书中的私人资料。

6.电子书阅读器损坏、遗失的处理按“三、损坏遗失赔偿办法”中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7.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、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,合法利用下载的电子资源。如有任何违法行为,由读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8.请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子书阅读器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.请勿在阅读器上放置沉重的物件。

2.请勿把异物插入连接器、卡槽中。

3.请勿让液体进入阅读器内。

4.请勿将阅读器拆装、跌落、弯折、扭曲、修理、改造或使其遭受强烈的撞击。

5.请妥善保护显示屏,勿使用尖锐物品触压显示屏。

6.请勿格式化电子书阅读器,请勿删除电子书阅读器上的任何文件。

7.电子书阅读器是价格较贵的数码产品,请您在持有过程中注意保管。应及时充电、电池耗尽可能导致机器无法正常开启;请您避免因将电子书留在无人看守的公共场所而造成损坏或遗失。

三、损坏遗失赔偿办法

1.读者若遗失电子书阅读器,需及时向图书馆报告,并购买相同品牌型号的新机器赔偿。免收加工费。

2.若在办理遗失赔偿手续后找回所遗失的阅读器,读者可持相关证件将原阅读器退回给图书馆并领走新阅读器。

3.读者若在使用过程中对电子书阅读器造成损坏,应视损坏程度轻重予以相应赔偿;损坏严重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使用效果的,按遗失赔偿条款处理。

四、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所有。